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广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考生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等情形的考生,都可以享受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科:语文、数学、外语、史地综合
理科:语文、数学、外语、理化综合
二、高中起点升大专
文科:语文、数学、外语
理科:语文、数学、外语
三、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政治、英语、高数(一)
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数(二)
法学类:政治、英语、民 法
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